上海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简介
近年来,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已成为社会关注和市民关心的热点。为了充分发挥协会的行业优势和协调作用,积极参与和服务社会的公益事业,受住建委相关部门的委托,上海市房屋修建行业协会承担了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政策咨询和服务指导任务。
为了能够更好的宣传、指导、服务和推进本市加装电梯的工作,协会按照最新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建房管联【2019】749号),对原版面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和调整,以方便广大市民和相关单位参考浏览。
加装电梯实施流程
业主前期工作
申请人(有意愿进行电梯增设的住宅所属小区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业委会的由所在地居委会;直管公房和系统公房由房屋所有权人或者委托管理人)编制初步方案(房屋基本情况、初步设计方案、资金概算及筹措方案)。
业主前期工作
业主对初步方案达成共识,即:加装幢90%及以上业主同意(其他业主无明确反对意见),协议包括改造资金分摊、后期运行及维护保养费用方案及其它需要约定的重要内容等;物业管理区域内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证明材料。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区房管局递交加装电梯申请。
业主提出加装电梯意愿
业主向居委会提出加装电梯申请。
可行性评估报告
居委会根据小区加装电梯可行性评估结果,告知业主相关门牌幢是否具备加装条件。
征询加装电梯门洞业主意愿
符合评估条件的门洞,居委会会同业委会启动本门牌幢意见征询,加装电梯应征求所在门牌幢全体业主意见,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整小区意见征询
加装电梯拟占用小区业主共有部分的,应当征求建筑区划内全体业主意见,由专有部分面积占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编制设计方案相关费用落实
确定代建单位,编制加梯方案,落实加梯专项账户开设。
业主意见征询公示建筑
街镇相关部门指导业委会和居委会在小区范围内将业主意愿征询结果进行公告,规划资源部门同时对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公示。
施工图设计文件安全性论证
市住宅修缮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可通过组织专家或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技术论证的方式,进行房屋安全性论证并出具技术论证意见。
开工信息报送
网上填报加装电梯项目相关情况并提交资料。
电梯安装、使用登记手续办理
电梯安装手续应当在施工前,书面告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并依法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监督检验。申请人委托电梯施工单位在不晚于电梯投入使用后的30天内,向区市场监管局填报使用登记表,办理电梯使用登记。
办理竣工验收
业主在完成工程项目施工竣工验收、电梯设备安装使用验收后,区房屋管理部门会同建设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联合竣工综合验收。
申请财政补贴
业主委托代建单位在竣工验收后向区房管局提出补贴。
运维机制建立
业主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管理或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