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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公开招聘上海市房屋修建行业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考评员的通知

时间: 2021-04-25

为推进本市房屋修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事业发展,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队伍建设,根据《上海市企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指导手册》的有关规定,上海市房屋修建行业协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房屋修建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员(以下简称“考评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评员工作性质

考评员是指在规定职业(工种)、等级和类别范围内,对职业技能鉴定对象进行考核、评审的人员。考评员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统一的考场规则和鉴定方法对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对象掌握相应等级的技能水平进行检测和评价。

考评员根据择优录取原则聘任,工作性质为兼职。申请人被聘为考评员后一般安排在工作日从事考评工作,考评员参加考评工作按相关标准获得相应的劳务报酬。

二、考评员申报条件

1参加考评员考核认证的人员必须熟悉掌握本职业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具有较强的技能操作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责任心强、诚实守信,有奉献精神。

2、具有相应职业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本市从事房屋修建职业(工种)工作满15年,且必须为本市在职在岗或退休职工。

 3、具有专科(含高职)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70周岁以下(1951年5月1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并具有较强的技能操作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5、鉴定初、中级技术等级的考评员,应具有本职业工种(专业)高级工(或中级专业技术水平),并具备相应的资格(职称)证书;

(6)鉴定高级工考评员,应具有本职业工种(专业)高级技师(或高级专业技术水平),并具备相应的资格(职称)证书,且从事高级职业鉴定2年以上。

考评员申报必须征得本单位同意,相关培训机构的专、兼职教师或工作人员一般不予考虑,有职业技能鉴定经历的优先考虑。

三、招聘职业和等级范围

职业范围:手工木工、砌筑工

等级范围:3级(高级)、4级(中级)、5级(初级)。

四、招聘程序

1、报名申请

     (1)《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考评员申报表》(一式二份)、

(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证书(打印网上查询结果)

(4)专业技术职称与职业资格证书(打印职业资格证书网上查询结果)

(5)近两年内免冠同底一寸报名照一张。

上述申报资料于2021年5月10日前函寄至上海市房屋修建行业协会(静安区武定路925号3楼),邮政编码:200040,联系人:周晓芝,联系电话:52665775*804。请在信封正面左下角注明申报职业(工种)。

2、资格初审

上海市房屋修建行业协会之业绩等等级认定评价中心根据考核工作需要和考评员基本条件,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和筛选。初审未通过者恕不回复,申报材料恕不退回。

3、测评面谈

初审合格者将通知领取“考评员基本素质测评参考资料”,并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合格者约请面谈,未通过者恕不回复。

(4)岗位培训与考核

      通过面谈的申请人需参加考评员执考岗位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方可取得执考资质,并在网站予以公示后入库。

具体培训和考核方式另行通知。

     五、考评员的聘用

培训考核合格者,由上海市房屋修建行业协会按有关规定颁发考评员证卡书予以正式聘用。考评员证有效期三年,期满按要求重新申请聘用。

六、考评员的考核

在聘用有效期内,对考评员资格采取年审制,每年组织一次复验;复验未通过的,取消其考评员资格,将不再入选考评员。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52821660    

邮箱:shfxxh@163.com

 

附:《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考评员申报表》

 

 

上海市房屋修建行业协会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中心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下载: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考评员申报表.docx